tc2000电话交换机:关于户口
你们单位可能是说,工作几年后你有了中级技术职称,而且和厦门人结婚了,户口就好办了。:)
附厦门人才信息
调入(辞录)外地人才申报材料清单
(相关证书请备好复印件)
一、必备材料:
⑴单位报告 (接收单位简介及申请调入理由,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者可免)
⑵在职人员(至今仍在调出单位上班或保留人事关系人员)提供:商调函(由原工作地人事主管部门发出)和《人才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须加盖调出单位和原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及调入单位公章)
非在职人员(已办理了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人员)提供:离职材料和“重新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须加盖录用单位公章,此表可登录“厦门人才网”下载或到我中心服务台购买)
⑶毕业证书(有职称者同时提供职称证书)
⑷婚烟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或声明)
⑸计生证明(有独生子女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有两个以上子女的提供其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返计生证明;未育的提供未育证明)
⑹户口簿(有随迁的须同时提供随迁人户口簿)
⑺考核与体检 (由接收单位掌握,发现问题如实申报)
二、个别材料:
⑴须迁移户口的,加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⑵有随迁人员的,配偶随迁,加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相关证件(注:只能迁移配偶的户口,不能转移配偶的社保);离异父母的子女随迁,加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子女随迁,加附配偶死亡证明。
⑶属夫妻分居的,加附在厦一方的工作单位证明和户口簿。
⑷一方是工人的,如需同时办理调动手续,加附“工人调动表”和“协调表”。
⑸大中专学历的,如非本市常住户口,加附在厦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
⑹属照顾父母的,加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⑺知青或其子女,加附盖有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知青登记表”复印件及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⑻属部队家属的,加附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家属审批表”。
拿复印件及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