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42天嘴巴无味:大家帮忙看看,劳动法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10/04 15:08:01
就是请问一下大家,那400元和59元的路费还可以不可以要啊!!
大家帮帮忙,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告他!!!
谢谢大家,多多给点意见!!给点补充啊!!我不做的时候,他和我爸说要把钱都给我的,还和我同时也说过要把钱全给我,这样可以吗!!qq44375942
不要急,听我讲噢,我就是搞这个的!
虽然不知道你有没有跟公司签合同,但这个关系不大,就算没有签,但有各种事实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你懂吗?就是你给他干活,他给你发工资,这都是有证据的,譬如你的同事,还有更重要的是你的客户也能成为你的证据,你曾经代表公司去办过事的呀,所以你完全可以去要工资,要的时候不要动粗,有理有据的讲,先以情动人,老板如果态度强硬,你千万不要声张,然后你想好是不是要告他,然后回来偷偷搜集证据,哈哈,非要较真就请个律师,其实告不告在乎你自己,也不是说非要拿回那点钱,但你起码可以争取到你的权利,表明你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如果忍气吞声了,那以后这老板还得害人呢,以后要学会保护自己,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知道给自己留证据,譬如那借条,放在你上司那怎么还叫借条呢,借条应该放你这啊,该争取的事情不要轻易退缩啊。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首先你就要和对方签合同呀,工资和待遇及其它条件都要写清楚的,你们没有合同也没有协议怎么去要呀?是你自己不小心吃亏了,劳动法也没有办法帮你的,法律是讲证据的.
这两种款项,名正言顺,合理合法。你应该去要。但尽量不要激化矛盾。就是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告,也很麻烦,拖的时间又长,效果也不一定就好。尽可能软要为好。
现在都会干了,他们早就都有准备了
还是和老板说88,走人就算了,不值得
钱是人挣的
看了你的问题我真是有点心寒。
一是为我们社会主义的劳动力价值如此低廉而心寒。
二是做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却对你爱莫能助,而心寒。
不过你说“我不做的时候,他和我爸说要把钱都给我的,还和我同时也说过要把钱全给我,这样可以吗!!”
说明你的老板不一定就是想克扣你的工资,只是出于保护他自身的利益,搞点“押金”到手里。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一定不要鲁莽,“和气生财”。其实关键问题就是在于你手里证据不足。
吃一堑,长一智。下次一定要记得签劳动合同,如果他不和你签劳动合同,你可以直接去劳动局举报。这样他们就不能剥削你的劳动力了。绝对不能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就把自己最基本的权利都放弃了。
普通劳动者做为一个弱势群体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因为怕失去一个工作机会,从一开始就不签劳动合同,或者说是在工作中委屈求全,到头来只会是“伤的更深”。
想想看你们这样的委屈求全就好比,劳动者在对自己的劳动力进行出卖时,竟相压价,到头来只会是“渔翁得利”。
应该要
因为你虽然没和他签定雇佣合同
但是你在他公司工作了4个多月
你是他公司的职工关系已经确立
你也就有了跟其他员工同样的待遇
去试试
要不回的话
可以告他的
现在劳动法是便向劳动者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