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果泡酒擦了有害吗:刑事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品牌网 时间:2024/10/05 08:16:21
甲刚满22岁 在外打工 乙24岁 无业游民
2005年10月甲通过他人得知乙想要二手捷达车 便产生了抢车挣钱的想法 开始寻找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作为抢劫的对象 2005年12月22日下午2时许 甲在失去市区骗出租车女司机丙驾驶的红色捷达出租车到甲的住处 又以帮忙搬东西为由将丙骗至屋内 趁收拾东西的丙不备 甲用斧子 猛砍其头部数下 致丙死亡 甲在丙身上找到车钥匙和手机一部 当甲与乙相约见面看车后 乙明知该捷达车没有手续 仍愿意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此车 而他又声称自己手中只有1000元 做贼心虚的甲只好先接手了这些钱 并要乙一定将其余的钱打到他指定的银行卡号上 乙将车开走后 将车身颜色改为银灰色 车架号挫掉 后因外出形迹可疑 被公安机关查扣
请就次案做简要分析
2005年10月甲通过他人得知乙想要二手捷达车 便产生了抢车挣钱的想法 开始寻找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作为抢劫的对象 2005年12月22日下午2时许 甲在失去市区骗出租车女司机丙驾驶的红色捷达出租车到甲的住处 又以帮忙搬东西为由将丙骗至屋内 趁收拾东西的丙不备 甲用斧子 猛砍其头部数下 致丙死亡 甲在丙身上找到车钥匙和手机一部 当甲与乙相约见面看车后 乙明知该捷达车没有手续 仍愿意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此车 而他又声称自己手中只有1000元 做贼心虚的甲只好先接手了这些钱 并要乙一定将其余的钱打到他指定的银行卡号上 乙将车开走后 将车身颜色改为银灰色 车架号挫掉 后因外出形迹可疑 被公安机关查扣
请就次案做简要分析
甲:抢劫罪
其杀人行为属于抢劫的方法行为,不单独定罪量刑。
其销脏的行为是抢劫行为的附属行为,不单独定罪量刑。
乙:收购赃物罪
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
一楼的简直一个法盲,胡乱定罪。
让我吹吹水~~
甲是该死的,乙是该坐牢的。甲在死前一定大喊不公平,因为他还有5000没有到帐,哈哈~~
根据〈刑法〉第263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
所以甲是一定要死的
甲抢劫罪,有抢劫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乙收购脏物罪,
甲: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乙:销脏罪.包庇罪
那乙怎么办呢?